错过高速公路出口,有人“任性”操作,违法停车、在高速公路出口处倒车……6月2日,山西交警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,提醒大家别让侥幸心理变成“致命操作”。错过高速公路出口突然停车,后车避让不及撞上了5月31日10时许,高速五支队一大队接到事故报警称,位于忻州市灵河高速东湖互通处有两辆车发生事故,有一人受轻微伤。高速五支队一大队随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处置。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,只见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和一辆重型货车停于行车道内,小型车内有一人受轻微伤,两车不同程度受损。原来,小型轿车驾驶员孙某某在途经东湖互通处时,错过高速公路出口,将车停在行车道内观察路面标识。后车驾驶员吴某某因未及时观察路况,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,没有采取紧急避让措施,导致此次事故发生。经认定,孙某某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高速公路违法停车,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,吴某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,承担同等责任。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就倒车,这样也不行6月1日19时32分许,在G55二广高速806公里处,梁某驾驶车号晋ALR×××小型客车,因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后在行车道内倒车,被高速交警六支队九大队民警发现,及时消除了隐患。调查询问,梁某携孩子准备驾车从太原去太谷东,因高速公路驾驶经验不足,在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后,通过倒车的方式准备重新驶入。梁某在倒车时听到后方货车喇叭后更加害怕,便将车辆停在了行车道上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,民警对梁某作出记12分,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。高速交警介绍,驾车在高速公路行驶,驾驶人应注意观察指路牌,提前做好变道准备,一旦错过高速公路出口不要慌张,应保持车速继续向前行驶,寻找下一个高速公路出口,切忌突然减速、停车、倒车逆行,以免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。
山西晚报·山河+ 记者 杨晶